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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月至10月工作调度会议召开。会议要求各州(市)结合现状倒排工期,确保完成2019年和2020年改造目标任务。同时,要提前开展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期工作。
会议邀请了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、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、华夏银行昆明分行、招商银行昆明分行、云南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企业相关负责人,就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理念和做好项目策划包装、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支持等工作进行培训指导。同时,通报讲评了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,并指出了问题,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措施。
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,具备改造条件的州(市)要多元化、多渠道、创新性地研究市场化运作模式;结合现状倒排工期,确保完成2019年和2020年改造目标任务。同时,要提前开展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期工作,抓好资金拨付和监管,认真排查资金使用情况,协调各方统筹推进融资工作,积极与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对接,系统具体地研究政府专项债的申报工作。要层层压实各县(市、区)的主体责任,做好“十四五”老旧小区的规划。在省政府正式印发《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》后,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,制订出具体的实施方案,指导各县(市、区)推进城市更新工作。
据了解,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从2019年起至2021年,要基本完成云南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。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chinajsb.cn/html/202011/12/15193.html